納稅標準提高 增值稅率降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4日聯合發文·│☁•✘,上調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並下調增值稅稅率·│☁•✘,企業將由此進一步享受真金白銀的減稅紅利│₪。
根據通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同時·│☁•✘,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上述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在我國現行增值稅政策體系中·│☁•✘,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3個·╃▩╃:工業企業為50萬元·│☁•✘,商業企業為80萬元·│☁•✘,服務企業為500萬元│₪。
“這次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標準提高到500萬元·│☁•✘,統一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稅制更加簡潔▩◕↟、公平│₪。更多小微企業可選擇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享受按3%徵收率計稅的優惠·│☁•✘,也可自願選擇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享受抵扣進項稅額的紅利│₪。”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表示│₪。
在增值稅稅率方面·│☁•✘,新規明確·│☁•✘,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實施適當降低稅率水平▩◕↟、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退還部分企業的留抵稅額等三項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過去5年·│☁•✘,我國透過實施營改增累計減稅2.1萬億元·│☁•✘,增強了企業盈利能力和發展後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