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一個合適的公司型別?
東莞註冊公司如何選擇合適的公司型別
一╃☁·、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適用情況•☁☁▩:是最適合創業的企業型別
二╃☁·、個人獨資公司
獨資公司◕₪▩₪✘,即為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自然人企業₪▩▩│↟。
適用情況•☁☁▩:服務業和家庭作坊等₪▩▩│↟。
三╃☁·、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1╃☁·、普通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普通合夥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
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一個合夥人或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則僅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2╃☁·、有限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其中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都至少有1人₪▩▩│↟。當有限合夥企業只剩下普通合夥人時◕₪▩₪✘,應當轉為普通合夥企業◕₪▩₪✘,如果只剩下有限合夥人時◕₪▩₪✘,應當解散₪▩▩│↟。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適用情況•☁☁▩:常用於公司股權激勵(持股平臺)╃☁·、律所╃☁·、投資基金公司₪▩▩│↟。